电梯更新改造方案
作者: 日期:2024-11-12 来源: 关注:444
电梯更新方案
(示范文本)
佛山市南海区 镇(街道) 小区 栋电梯(注册代码为 ),已登记使用 年,因使用年限长、配置水平低、运行故障率高、更换意愿特别强烈等原因,经楼栋业主共同倡导,拟对该电梯进行更新。更新电梯涉及业主 户,总建筑面积约
平方米。
一、更新及申请资金的主体。授权物业公司实施更新改造电梯方案的相关事宜(包括更新改造流程、更新改造电梯的设备注册、组织业主选择供应商及电梯品牌型号、申请维修资金等)
二、项目金额预算。拟更新的电梯工程预算15万元至
40万元人民币。具体金额以后续业主表决选择的电梯型号待定。
三、出资方案。超长期特别国债15万元补贴下达后,不足部分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。相关费用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至每户。具体分摊金额按后续实际情况待定,经公示无异议后执行。
如维修资金不足的,由业主自筹。个别业主不愿意出资的,工程款由电梯安装施工单位垫付并依法诉讼追收。
如电梯更新款项已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先行支付,则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下发后将直接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。
四、电梯品牌型号的选定。物业公司应广泛征询楼栋业主意见,并将意愿比较集中的3种电梯品牌型号供业主表决选择。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电梯品牌型号。
五、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。对超出15万元的不足部分,物业公司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至每户,公示无异议后向区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。
六、工程施工时间。更新改造的电梯应于超长期国债补贴下发当年年底前开工,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。原则上工期不超过3个月。
七、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。电梯更新后,由物业公司按物业服务合同做好日常巡查和维保工作。
八、电梯综合保险。为保障电梯的使用安全,鼓励业主购买三年电梯综合保险。是否同意使用维修资金购买,由业主在选择电梯型号时一并表决,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。
九、申报失败的处理。如超长期国债补贴申报失败,本方案作废。业主仍有强烈更换电梯意愿的,可由物业公司重新按规定发起表决新的电梯更新方案。